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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日 - 四川西昌樓房地下室倉庫大面積起火緊急疏散80余居民……
經過大約2個小時的努力,火勢基本得到控制。消防人員將一具具尸體以白布掩蓋,然后擺放在夜總會門外的人行道上。
“不少地下室疏散樓梯、走廊不符合消防要求,滅火措施不到位,一旦著火,火災會在樓內迅速蔓延,危及整幢樓?!?/span>9月4日,北京市消防局的一名工作人員說。
前不久,北京特大暴雨中飽受水災之害的地下室給不少人留下深刻印象。調查發現,分布在各個區域的地下室大多租戶眾多,一般為農民工、剛畢業的學生。這些地下室臟亂差、居住人數超標、通風設施不全、消防存在隱患等問題仍舊比較突出。尤其是屋內電線密布,大多散落在地上。
近年來,盡管北京各區縣在地下空間的清理和整治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但隨著租住地下室的人越來越多,不少小區地下室安全事故頻發,嚴重威脅了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與此同時,地下室居住者和小區居民的矛盾也日益凸顯。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產業務員說,“部分地下室經營者過分追求經濟利益,擅自改變地下空間的結構用途,將本來不是用來租住的車庫、人防工程等分割成很多隔間,有的人均居住面積達不到要求的4平方米。”
據了解,上世紀90年代以來,北京市利用人防工程解決了一些流動人口住宿難等社會熱點、難點問題。但是,2010年初,北京市民防局制定了清退人防工程散居戶的三年計劃。從當年8月1日起,北京就不再新批地下人防工程用于散租住人,原來已批準的項目在合同到期后也不再延長。
2010年年底,住建部又出臺《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宣布2011年2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第八條規定,“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span>
北京市民防局2011年春對各區縣的人防工程進行了一次拉網式排查,掌握了相關的數量、用途和違法違規使用情況,對擅自使用、合同到期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嚴重擾民的數百處人防工程實施清理。但是,一年多過去了,效果并不理想。
“清退地下人防工程有兩個難點。一是地下居住者撤離后的安置問題;二是公用人防工程租賃一般在5年左右,單位人防工程租賃期可能更長,未到期清退必然會涉及資金補償問題?!北本┦忻穹谰忠晃回撠熑吮硎?。。
可以想象,當遇到地下室火災時。大量的有毒煙氣在有限的空間內肆意蔓延,當地下建筑發生火災時。極易造成大量的人員死亡,因此,地下室(人防工程)亟待出臺相關強制性消防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