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建安2019年10月19日訊--廣東省住建廳下發通知:
自今天(10月18日)起,省廳核發的建筑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工程造價咨詢、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等,統一啟用電子證書,不再頒發紙質證書。
11月30日起,各地市(含所轄縣、市、區)住建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工程造價咨詢、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統一啟用電子證書,不再頒發紙質證書。
電子件或打印件可直接用于承接工程和招投標等經營活動。
企業跨地區承攬業務、招投標活動中,不得再要求企業提供紙質證書。
企業已取得的紙質證書在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
通知原文: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推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備案)電子證書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同意廣東省推行企業資質電子證照的復函》(建辦市函〔2019〕520號)有關精神,決定在我省范圍內推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備案)電子證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啟用電子證書的時間和范圍
2019年10月18日起,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核發的建筑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工程造價咨詢、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和房地產估價企業備案證書統一啟用電子證書,不再頒發紙質證書。
2019年11月30日起,各地級以上市(含所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工程造價咨詢、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和房地產估價企業備案證書統一啟用電子證書,不再頒發紙質證書。
上述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備案)電子證書,納入省電子證照系統統一管理。
二、電子證書的獲取方式和使用要求
企業登錄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后,獲取電子證書的路徑有兩種:
按照業務事項申報平臺——辦事進度——查看辦事結果的路徑,自行查閱或打印該次所申報資質(備案)的電子證書;
按照企業信息庫——持證情況——企業資質證書的路徑,自行查閱或打印該企業全部資質(備案)的電子證書。
電子證書具備法律效力,其電子件或打印件可直接用于承接工程和招投標等經營活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對企業跨地區承攬業務監督管理、招投標活動中,不得再要求相關企業提供紙質證書,企業資質情況可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和我廳網站查詢,或掃描電子證書上二維碼查驗。
三、做好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銜接
啟用電子證書后,由發證機關統一對原核發的紙質證書分批次換發電子證書。企業已取得的紙質證書在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對尚未統一換發電子證書的企業,因企業名稱、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發生變化申請辦理變更的,以及遺失補辦的申報事項,不再頒發紙質證書,改為頒發電子證書。
四、有關工作要求
實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備案)證書電子化管理,是深化“數字政府”改革的重要舉措。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做好本地區推行電子證書工作,抓緊向本地區政務數據管理部門申請電子印章,并于11月10日前將相關電子印章信息傳送省建設信息中心,以便做好“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與省電子證照系統的對接工作。
各地啟用電子證書后,要分批次對各地原核發的紙質證書換發電子證書,加強宣傳和服務工作。省建設信息中心是推行電子證書的技術支持單位,將及時調整和解決系統運行問題,支持各地工作,做好技術服務保障。
本通知執行中有關問題,請及時向我廳行政許可管理處反映。推行電子證書遇到的系統運行等問題逕向省建設信息中心聯系解決。
附件:廣東省建設工程企業資質電子證書使用規則和證書樣式
提供兩種電子證書查驗方式:
一是官方網站查驗。
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http://jzsc.mohurd.gov.cn)”查詢驗證建筑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工程造價咨詢等企業電子證書信息。
通過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建設行業數據開放平臺(http://data.gdcic.net/dop)”網站上的“企業資質信息”欄目,查詢驗證建筑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工程造價咨詢、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估價等企業電子證書信息。
二是微信公眾號查驗。
通過關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微信公眾號,進入“粵建辦事”掃碼查驗,使用“證書查驗”功能驗證建筑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工程造價咨詢、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估價等企業電子證書信息。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